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注销的公告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9-02-12 09:20:19
根据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、《关于开展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情况复核工作方案》和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复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等相关规定,鉴于以下企业物业管理资质三级暂定等级已超过有效期,请相关企业见公告之日起7日内至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(开发区宏达街19号A区4楼)办理相关资质核定手续,逾期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予以注销。具体企业如下:
1.天津华纳高尔夫俱乐部管理有限公司
2.天津开发区鸿建物业有限公司
3.天津开发区中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4.天津美之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
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
2015年12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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